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道理针对的对象向来不分男女,再加上十天半个月好容易才出门一趟,逢上一处藏满了美人儿的金屋,换了谁也耐不住寂寞。
方锦生也难逃幸免。
事实上,青楼里的女子娼妓有别,多数还是卖艺不卖身的,尤其是在洛阳,天子脚下,官办的青楼中就有晴芳楼这一号,出入之人多为风流才子或达官显贵,但是不会出现女子——方锦生是个例外。
她学着以前在书上看来的那么一点半点儿的经验,把文辛一个人撇在酒楼里,借故溜了出来,找了家成衣店,换了身男装,一把折扇摇得像跳广场舞的大妈,整个儿一副人模狗样。
青楼是万人流连的地方,里头的姑娘也识得百态众生,所以男装啥的,路人乍一看不会生疑,姑娘们扫一眼就心知肚明了,身材这种东西,男女怎能轻易混淆。
不过即使是这样,生意来了没人愿意挡回去,打方锦生进门那一刻,该来的还是都来了。
方锦生乐在其中,美滋滋地把楼下的姑娘们看了个遍——幸然风流才子都跟红颜知己去了雅间单独探讨哲学,才成全了女变态方锦生的一饱眼福。
方锦生在人多的场合相对拘谨,女孩儿们看着这白嫩嫩的姑娘有些局促,出手倒挺大方,纷纷挤着端茶倒水喂点心,弹琴的弹琴,跳舞的跳舞。方锦生头一回理解到男人为何都跑爱往这儿跑了——这温柔乡她一个女人都招架不住,实在叫人醉生梦死。
不过,这一醉倒好,等她幡然醒悟之时,已是日暮,待她火急火燎地回了中午吃饭的酒楼时,乖侄子已经没影了。
文辛体贴懂事,自然不会撇下她先走,应该是在酒楼里等久了,见她不回来,所以出去找她了。
方锦生倒不是很担心他,毕竟文辛是在洛阳长大的,她比较担心的是自己这个天生的路痴。
好在天色不算太晚,大街上还有人,她一路走一路问,总归是问回去了。
前后走了约半个多时辰,方锦生顶着一头鸡窝似的乱发,在王府门口撞见了刘朝朝。
刘朝朝一看方锦生那仿佛钻过狗洞一般的打扮,脸都吓白了,叫道:“主子,您这是怎么了?”
方锦生累归累,但总体还是心满意足的,摆摆手道:“没什么,体验一下生活。”
刘朝朝懒得再追问她究竟搞了什么名堂,又道:“小世子呢?”
方锦生惬意的表情突然僵住,不可置信地看着刘朝朝。
“文辛还没回来?”
听了这话,刘朝朝的声调都有些变了:“咱们明明约好在小摊那儿会合的,我去的时候你们却不在了。我等了一下午,以为你们先回来了,便自己回了府……您不是和小世子在一块儿吗,他人呢?”
方锦生太阳穴一阵狂跳,她揉了揉眉心,一边在心里暗骂着没有通讯设备的古代社会,一边也不知是在安慰刘朝朝还是安慰她自己:
“没事,别急,这事儿是我疏忽了,我去找他。”
“你没把自己弄丢就不错了,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这么不客气的话刘朝朝也就敢在心里想想,说出来是不实际的。
那么说这话的,只能是暴脾气三王爷了。
方锦生挪转的脚步一滞,听着文棱君缓缓走过来的声音,心脏七上八下地一顿乱跳,半晌,僵直地转过脸来——若是加个特效,应该可以听闻她的脖子“嘎吱嘎吱”的声响。
她不敢看文棱君的眼睛,不必说,肯定是一副要吃了她的表情。
“方锦生,本王真是低估你了,堂堂王妃,竟然敢跑去青楼厮混。”
文棱君说话的声音不轻不重,却带着天生的威严,在场的刘朝朝和邱钰甚至包括门口的下人,全都听得清清楚楚。
方锦生的脸“腾”地一下烧了起来。
她的目光有那么一瞬间企图上扬到对方的脸上,可也仅仅是一瞬,她一旦扫到文棱君锐利而锋芒毕露的眼神,就瞬间败下阵来,连脱口而出的质问都变了味。
“你跟踪我?”
文棱君的眼眸黑沉沉的,隐约映着方锦生低垂的眉眼:“这是洛阳城,藏着无数双眼睛,你去哪儿我没兴趣,但是文辛跟你在一起,我不得不管。如今你自己跑回来却把文辛弄丢了,我倒想听听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方锦生总觉得自己像是患了某种病,跟人吵架辩解时她总是找不出几句完整的话来,说着说着还容易鼻酸流泪,尤其是面对的还是文棱君这样的大魔头。再加上她实在觉得委屈又不能理解:十五六岁的大小伙子,出个门还能丢了不成?
于是,对方这么几句话就成功地让她的眼眶微微一红——幸好天黑,暂时没有被人察觉。
方锦生活了二十一年,却从来没觉得这么窝囊过,语气中免不了年少气盛似的不悦:“他都那么大个人了,出个门还不能自己回来么?”
寒铁出鞘般的目光迅速地在她的身上烙出一道印子,文棱君眉心有一个极轻极浅却极让人窒息的皱纹。
“这就是你推脱责任的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