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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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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林子陌在卯时一刻(早上五点十五分左右)便醒了。

今日有七天一次的赶集,他得早点起来准备,将这一周准备好的肉干拿到集市上去卖。

这集市,其实是为了方便这附件十里八村的村民们能将自己弄好的簸箕之类的日常用品拿来卖掉,当然也有像他一样的将自己弄好的肉干之类的东西拿去卖。

而买家多是镇上那些生活条件不是很好的人家。

自然,在集市买卖的价钱都是比在镇上要便宜许多的。

又为了让更多的人都能买到东西,所以都是在离镇上最近的郑家村的谷场上举办的。

既然用了郑家村的场地,自然不是免费的。

每个要到那边罢摊位的人都是需要交上三个铜板的摊位费,虽不多,但架不住场地大啊,所以来参加赶集的人多,而这集市的摊位费也是他们村的主要收入之一,也使的这郑家村比其他附近的几个村庄都要富裕。

而林子陌今天起得这么早,也是为了占个好位置,好早点将东西卖完。

毕竟他还想卖完后去采购一些东西回来,不去早点,可能就赶不及回来给苏汐弄午饭了,现在她可是怀有身孕,饿不得。

本来应该昨天就去采买的,顺便带苏汐逛逛桃源镇,但是昨天到镇上因为突然知道苏汐有孕后,太过激动,就什么都没有做,直接将鹿茸卖掉后就回来了。

所以今天只能早点出门,希望可以能将昨天要买的东西都买了,毕竟幸运的话,在集市上,一些日常用的东西都能买的齐全,也就不用再特意跑镇上一趟,这还能节省不少时间。

林子陌这都是多虑了,往常他的东西哪一次不是最先卖完的,毕竟便宜的肉干,平时可不多见。

其实要说啊,林子陌的猎物在镇上还是很受欢迎的,但是他除了一些比较珍贵或是猎物太多之外,他一般都是先拿到集市上买的。

而镇上,他也是会定时那些货物过去,毕竟他也不想断了这一条渠道。

其实,在集市上买肉干,这是从他父亲那时候便开始的习惯。

虽然在集市卖的话会便宜很多,他们会少赚很多,但是因为很多人其实都舍不得卖肉吃,一般人看到这么便宜的野味,多少还是会买点解解馋的。

所以他们往往一带过来很快就会卖完,既省了时间,又能让那些村民们能够常常的解解馋。

与他们而言,也是很好的一件事,毕竟这很好的帮助他们融入这里。

所以他自从开始打猎之后,也一直延续着这个习惯,毕竟他就一个人,随随便便就可以解决生计,便宜点就便宜,也不用顾及太多。

而且,没有必要,他其实也不喜欢拿到酒楼去,但是之前为了生计,隔一段时日他还是过去一趟,可现在,以后醉仙楼的生意都做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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