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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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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人天眷者确实有他的本钱,但是在经历了血战、监禁、饥渴和折磨之后,这副已经变得骨瘦嶙峋的身躯还能爆发出多少力量,却是让人怀疑的。

地精觉得这个野蛮人真是蠢到了极顶,一个奴隶、即使是高级奴隶,他所应该做的都是顺从奴隶主,取得他的信任,获取更大的自由,然后再去图谋其他的事情。像是这种在刚刚被接手时就挑战将自己救出牢笼的人的时候,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忘恩负义了,被涂上蜂蜜去喂火蚁都不为过。而在自己没有恢复的情况下就这么做,更是和拿一把剑自己抹脖子没多大区别。

“先去吃饱。”伊泽饶有兴致地看着那三只眼的野蛮人,“如果你能胜我,我就放你自由。”

“好。”野蛮人的眼中闪过一道光,“如果我输了,这条命就是你的。”

伊泽点了点头。

地精想要笑,他觉得这两个人一定都没有脑子,一个奴隶的命不属于他的主人,还能属于谁呢,偏偏这两个人却好像本该如此一般。

他努力地屏住呼吸,以至于整张脸都拧成了一个扭曲的弧度。

野蛮人没有半分作为奴隶的觉悟,他吃的很多,以至于需要两名侍从连续不断地上菜,才能勉强供应他的需求,当他吃下一头牛的时候,身上还没有什么变化,只是脸色变得红润了起来,当他吃下第二头牛时,身上的肌肉便开始鼓动起来;当吃下三头牛之后,他已经变成了一个筋肉盘结的巨汉了。

“不愧是天眷者。”伊泽拍了拍手掌。

“如果你感到后悔的话,可以停止决斗。”野蛮人转动了一下脖子,顿时发出一阵空气爆破般的声响。

地精缩了缩脑袋,他觉得这是个不错的主意,眼前这位领主大人和那位野蛮人的形体差距确实有那么一点大……那个野蛮人的手臂,应该有伊泽的大腿粗了吧。

“你用什么武器?”伊泽自顾自地问道。

“斧头,一人长的斧头。”野蛮人握了握拳头。

“给他。”

于是一柄双手斧被送了上来。

野蛮人单手便将斧头提起,挥舞起来,如同飞驰的车轮一般,有了一把锋锐的武器,即使是一个白银境战士也不敢说一定可以击败他,就算是黄金境,一个不小心,也肯能被他鸡皮防御,这就是野蛮人,而眼前这位,无疑是野蛮人之中的佼佼者,他虽然看上去沧桑,但是实际年龄恐怕超不出二十岁。

这种人如果出生在北方莽荒之地的中心地带,而且能够活到三十岁不死,就足够成为苏纶的隐患。

可是他现在却身处在这座奴隶市场之中,不得不说,命运无常。

“要铠甲吗?”伊泽问道。

野蛮人摇头。

于是伊泽的右手摸上了剑茎,微蹲身子。

野蛮人也不敢托大,将斧头用双手握住,斜拖在右后方,屏气凝神。

周围的人纷纷让开,即使这个领主自己作死,他们也没有必要劝阻,毕竟,账单已经被那个矮人付清了。

地精一直觉得,先动手的应该是野蛮人,虽然他摆起了一个反击的架势,但是野蛮人缺少耐心一直是大陆上公认的事实。

果不其然,野蛮人动了,他的动作很快,一柄斧头被挥动着,竟好像有三柄斧头同时在空中旋转。一旦速度到达一定的境界,便已经超脱于一些技巧之上了。

他的斧头直直地劈下,让人想起樵夫砍柴的姿势,瞬间,似乎眼前的人也要像木柴一样被劈成两段了。

但是这一副却落空了,斩在地面上,将青石的地面都击断,飞溅的石头,划过地精的面具,发出清脆的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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