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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可人穿着白色体恤衫灰色休闲长裤,黑发被松松地束在脑后,两鬓还有一些碎发垂落下来。她井井有条地切着菜,动作谈不上娴熟,倒也是有条不紊。
平日里的何可人骄傲自持,这副在厨房忙碌的模样,即便是他,也几乎未曾见过。
迟宇新换了拖鞋,走到厨房边上,双手抱胸,看着她忙碌的身影,“不是说忙么?怎么有闲情逸致做这些?”
何可人握着勺子的手臂举到额前,用手背擦了擦额前渗出的细密的汗珠。
“自然是为了感谢你的一掷千金。”她的声音濡濡的,在这空气中弥漫看来,比之平日里气势凌人的模样,此时此刻看上去,显得小了许多。这么看上去,跟个小孩子似的,巴掌大的脸,一双杏核眼黑白分明。
迟宇新看着她,有那么一瞬,失了神。
当年那个穿着白裙子的小女孩,这么久以来,躲到哪里去了呢?
“仅仅一顿饭?”迟宇新毫不领情,连语气都是不屑。
何可人没理他,也没再说话,专心致志地对付着眼下的食物。
紫砂锅里炖着的乳鸽散发出浓郁的香气,一齐扑进鼻子里。油烟机发出嗡嗡的声响。夕阳照进屋子里,整个厨房都笼罩在一层昏黄的光线之中。
站在迟宇新的角度看来,她脸上细细的绒毛都清晰起来。
“不然呢?肉偿?”
迟宇新的眼里染上了夜色般浓重的墨色。
“你太看得起自己了。”冰冷的语调。
“那我这可就没什么能给迟少的了。你不是慈善家,那么,就只能是人傻钱多了?”何可人挑眉看着他,语气有些冲,毫不掩饰的挑衅之色。
迟宇新看着她,目光黝暗,看着她,似是要透过她的眼睛看进她的内心深处。何可人被看得有些不自在,索性迎上他的目光。
这清河城人人都说迟家三少是温文贵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