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帅嘴里说着,手下却稳准狠的夹了只鸡腿放到了叶惊鸿的碗里。
“多吃点,这东西可比那些家养的肉食鸡好吃多了。”
“喂!野鸡一共就长了两条腿,你都夹给她了,我们吃什么啊?”
战歌真心看不下去了,就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家伙儿,有异性没人性,无耻!
“你吃鸡爪子呗。”
张小帅夹了只瘦骨伶仃的鸡爪子丢到战歌碗里,就手又拿了两个馒头,起身走到一边土炕旁,居高临下看着跟茗岚并排躺在炕上的小李,笑眯眯道:
“吃馒头吗?吃的话我喂你,放心,我们很人道的,不虐待俘虏。”
小李冷眼扫过屋中的这几个人,心里默默的做着评估,那个在背后偷袭自己的女人,这会儿已经换了衣服,十分安静的坐在一边就着馒头啃鸡腿,说实话,这人真心不像劫匪,且那一身气度相貌,分明比茗岚小姐还更像个名门闺秀。
至于墙角那个一直抱着电脑喳喳呼呼的苍白男子,应该就是他们的通讯兵吧?这里太荒僻了,估计连手机信号都没有,居然还能上网?这货用的什么电脑?这么牛逼!
还有刚才他甚至看到,这个给自己馒头的年轻人居然再用卫星电话,虽然他并没有刻意回避自己,但他说得他也完全听不懂,想必都是他们之间早就定好的暗语。
对了,还有那个捉野鸡的猥琐男,看他走路的姿势,他就可以断定,这人绝对身怀轻身功夫,还有那个对自己出手的女人,也都是极厉害的练家子。
小李是学自由搏击出身的,拿过几次全国冠军,然后便顺理成章的入了伍,因为功夫好,他被专门调到叶老爷子身边当了警卫员,且一当就是八年,看似风光无限的肥缺,其实真心郁闷的紧,可就算是再不喜欢,他也不能拒绝,不仅不能拒绝,还必须好好做,因为他十分清楚,若是茗岚出了事,估计他也就离死不远了。
“吃不吃?不吃算了!”
张小帅本就没啥耐心,见小李半天不吭声,转身就准备离开了,小李见状,赶忙开口道:
“我不吃,能给茗岚小姐点吃的吗?”
他皮糙肉厚,饿个三四天都不会有事,茗岚小姐身娇肉贵,一顿就吃几个菜叶子,要是饿出事了,他这条狗命可不够赔的。
“呦!还挺忠心的,放心吧!你吃你的,待会儿我给她松绑,让她自己吃。”
张小帅说着,随手将馒头掰成几块,不甚温柔的硬塞进小李嘴里,小李也不矫情,就着张小帅的手,狼吞虎咽的吃,他必须保存体力,虽然这些人看起来并无杀心,可无缘无故将他们劫到这种深山老林,总不可能只是为了请他们吃顿纯生态野鸡炖蘑菇吧?
眼看着小李连着吃下两个馒头,张小帅拍了拍手,很守信用的替一旁的茗岚松了绑。
“茗岚小姐想吃点什么?或者你想先喝点水?”
茗岚冷眼瞧着张小帅,并没有伸手接他递来的矿泉水。
“你们究竟是什么人?叶南哥呢?你们把他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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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