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那位身份尊贵的人开始暴怒,范建只是冷笑,如果真的爱她,又未尝没有准备,莫非他真的看不见暗潮涌动。甚至范建一直在怀疑,这场大战是不是有黑幕,以今时今日庆国的地位,又有哪个邻居不开眼,来找麻烦?就算他们不怕庆国的军队,难道不怕那条老狗的暗杀军团?他怕她,庆国的国君怕一个弱女子。范建也怕,但即便那个女人要夺走庆国的根基,她还是需要官僚,她还是要用范建。无非袍子上是绣熊还是绣其他花纹而已。总不至于让他去吹玻璃,虽然范建也有这么一手好本事。
那一夜,血染红了宫城,那又如何?范建冷笑,当皇上将内库交给他的妹妹,范建就明白,此前的一切努力,随着那个女子的离去已经烟消云散。若不是那条老狗,恐怕国天下早已成了家天下。君臣相合?范建再冷笑,若没有权势,若没有金钱,没有黑骑士,那条老狗早就烟消云散。不想做走狗,连人都没资格做。
其实,家奴也是一份很有意义的工作。逮着机会,奴大欺主也不错。只是目前来看,这个机会渺茫,大丈夫生不五鼎食,死则五鼎烹。既然现在有吃有喝,那就先好好享受一下,至于等到五鼎烹时,自有人在他之前。虽然煮那条肥猫比煮狗肉更有前途,但是作者可以让他欲仙欲死,还是不要得罪的好,比如她,不就被那条肥猫弄死了么。
很多人都在看《石头记》,又如何?他们想的不过是宝哥哥找没找到林妹妹,真正是笑话。这本书翻来翻去,只看到六个字加两个标点:狡兔死,走狗烹。陈萍萍是走狗,只因他是藏獒,还没有被圈上,上头那位摁不死他而已。“嘿嘿,我也是走狗,只是我不给他机会摁死我,”范建想到此处,大笑三声。
可惜,没有人在旁边问他:大人因何发笑?
(猫:这是我个人非常喜欢的一篇。作者全ID应是厉无咎2000,但章节名太长,发不上去,故而略去后面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