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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羽衣 (五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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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临风楼么?”颜季明的兴致立刻被勾了起来,“明允兄能否让掌柜的打开当日咱们聚会的那个雅间或者,留有张探花墨宝的那间亦可昨天我就想带着史兄去,掌柜的却推说房间都在一个月前就被定走了!”

这个问题倒难不住王洵,临风楼的大部分股本都是他家所出最受文人墨客们青睐的两个雅间,也完全是他一手造就当下,点头答允,将坐骑丢给小厮王祥,命其头前去准备自己举步与颜季明、史朝义二人同行

那临风楼掌柜听闻东家要摆宴请客,岂敢再推三阻四?当即命伙计们打开了轻易不肯让人进入的二楼雅间,摆出当日李白用过的酒盏,高适握过的筷子,岑参拍过的矮几,崔颢坐过的鹿皮,将一道道风行于长安的珍馐陆续端了上来

颜季明出身书香门第,讲究的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对每一道菜肴都非常有鉴赏力非但能够自己大快耳颐,捎带着还能以半个主人的姿态,向史朝义介绍一些名菜背后的掌故而古铜脸汉子史朝义,则显然接受不了这种过于精细的吃食,每道菜送到面前后只是懒懒的挑上几筷子,便开始大口大口地喝酒了

王洵见对方瞳孔灰中透黄,猜到此人必定是汉化的胡儿拍拍手,笑着叫过伙计,“我今天饿了几乎大半日了,这种吃法几时才能吃饱?赶紧让厨房烤只母鹿来,不必烤得太老,有三四成火候即可!”

史朝义闻听,登时眼中就是一亮待几个伙计用铜盘抬着一头半熟的母鹿入内,更是食指大动当即举起酒盏,大笑着说道,“多谢明允老弟对我这个粗人多加照顾切鹿的事情,就不必劳烦伙计们了咱们兄弟三个围将过去,自己动手,边吃边聊,岂不是更是痛快!”

“理当如此!”王洵点点头,笑着起身

“焚琴煮鹤!”颜季明白了史朝义一眼,低声抗议却无法以一人之力与其余二人强拗,只好端了酒盏,磨磨蹭蹭地走了过去

长安城内,原本就有很多投降过来的突厥贵胄居住所以厨子们烤鹿烤得极其地道表面上金灿灿油汪汪,一刀子下去,贴着骨头处却能带出新鲜的血津来史朝义年龄看上去比其二人长上几岁,便理所当然做了持刀者先将鹿头前额处的肉切了,摆到盘子里敬给此间主人王洵然后又将鹿背处最细嫩的肉切下一条,笑着送到颜季明面前

这是标准的胡人礼节,王洵和颜季明都约略有些不习惯但同时也都念在史朝义为人豪爽大气的份上,笑着用双手将盘子接了见新老两位朋友如此照顾自己,史朝义愈发感到高兴端起酒盏,引吭高歌,“苍狼子孙,雄鹰为伴四野无际,群山连绵天高万丈,鹰翔其上山立千仞,狼嚎其巅白云遮不住雄鹰的眼睛,青山挡不住苍狼的视线.......”

调子是突厥人的长调,歌词却是翻译成了汉家文字,无论韵脚和意境,都无甚可取之处但听起来却别具一番苍凉滋味,隐隐还透着几分无法折服的骄傲王洵是第一次听到这种原汁原味的祝酒歌,不觉将杯中的酒喝了个干干净净见史朝义还没停下来的意思,赶紧又命伙计给自己斟满了一盏,端在手里大口品味

接连喝光了三盏葡萄酒,史朝义才终于把一首祝酒歌给唱完了喜欢王洵喝得痛快,自己也举杯陪了两盏然后用刀子割了一块带着血津的鹿肉,边吃边道:“痛快,今日真是痛快没想到来了长安,还能遇见明允这般豪爽人物此番即便半点赏赐都替安伯父讨不到,也不虚此行了!”

“岂止是不虚此行!”听不得相交多年的好朋友猖狂,颜季明笑着调侃,“你坐在李白写诗的地方,高歌一曲日后凡是到临风楼喝酒的人,提起李白诗,必然也会提起你的歌真是星月辉映,相得益彰!”

“小颜休要戏弄我!”跟颜季明混得已经无法再熟了,史朝义直接唤着对方的姓氏抗议,“我不过是个老粗,怎配跟谪仙相提并论只是觉得跟明允一见投缘,所以拿一首歌来助兴而已待会儿咱们走了,掌柜的估计要命人连洗五遍地,才觉得洗干净了这间屋子里的俗气!”

“那倒不至于!”很欣赏史朝义的坦率,王洵笑着摇头“追究诗之本源,想是古人一时兴起所唱只求唱得痛快,有感而发,直抒胸臆即可,未必非得合辙押韵,也未必非要字字珠玑史兄刚才那一曲,恰恰符合此道”

“有感而发,直抒胸臆!这句话说得好我喜欢!”史朝义毫不客气,立刻全盘接受了王洵的恭维

“呸!”颜季明气得差点没把一口酒全喷在自家衣服上想要出言反驳,却突然发现王洵的话根本无从驳起‘四诗’当中,的确有许多直抒胸臆的经典比如“上邪,我欲与君相知,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这类,分明是个女人发的毒誓,粗鄙之处,并不比史朝义刚才唱得长调强上多少(注2)注1:安禄山的父亲为来历不明的西域胡商,母亲为突厥巫女其本名为轧荦山,与亚历山大同音

注2:四诗.《诗经》的四体:《风》﹑《大雅》﹑《小雅》﹑《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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