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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回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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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抬眼望着魏虎,道:“大哥,你告诉我,现在的国家叫什么名字?”陈华在等待他的回答,希望穿越的世界别太出格了。

“唐朝啊。”魏虎像看怪物一样看着陈华。

而陈华更像看怪物一样看着魏虎:“唐朝?李唐的江山?”果然是穿越了,陈华立刻在心里编排了一个故事,道:“兄弟家世代久居关外,这此随家父前往中原经商,不料半路遇见羌人,家父为保兄弟一命牺牲了自己,已经先去了黄泉,留我一个人逃出生天。哪知路上又遇见马贼,若无大哥相救,只怕也遭了难。”

陈华自小无父无母,但每次想到父母,都以为他们不会故意将自己抛弃,一定有什么难言之隐,他编故事,都是入戏三分,让别人看不出任何破绽。

像个粗人的魏虎道:“兄弟居住关外,不知关内历史情有可原。如今正是贞观九年春,大将军李靖受命青海道行军大总管,驻扎在凉州城中,准备剿灭吐谷浑的羌狗。羌狗无恶不作,待那天爷爷亲自杀过去,拧着他们的脑袋在草原上跑三天。”

陈华将他的话全记在心里。“贞观九年,李靖?吐谷浑?”

身为堂堂盗帅门掌门,可以不学物理数学,不鸟生物化学,但从小二十四史,史家笔墨早就熟记脑中,陈华当然知道他穿越来到了一个什么样的时代。

贞观九年,励精图治的老李正忙着指挥部下开拓疆土雄心大着呢。而那个靠三千骑兵破突厥的李靖李国公,也在这一年征讨了吐谷浑胜利后,从此结束了他的战争生涯,开始在长安城养鸟作乐。

可以说,这次征讨吐谷浑,是唐朝未来五年之内,最后一次对外发动大规模的讨伐战争。

从此之后,唐朝将全面进入贞观盛世。

陈华调动脑细胞盘算着,贞观盛世,多少华夏人向往的时代。得抓住这个节骨眼立战功的机会,否则自己只能靠看家本领过日子了。

回到过去的世界是不可能了,除非再一次发生不科学的事。而现在,陈华唯一能做的除了认命之外,就只有去适应这个世界,学会把自己当成这个世界中的人。

既来之,则安之吧。

人生应该有更宽广的舞台等着他闪亮登场,前世不过是场景的一角,换了地点,生活还是要继续的。陈华现在要做的,就是迈开双脚,朝着最繁华的长安城前进。

位处一隅,是看不见天下繁华的,而且自己光棍一条,到那里都是生活,陈华没啥想不开的,望着眼前的汉子,铁了心准备在大唐干一番事业,道:“魏兄是军人?”

魏虎点了点头,道:“兄弟我们只不过是凉州边防军下辖侦查营中的一支戍边小分队,负责侦查凉州以北的军情。”

“刚才多谢兄弟相救。”得知对方是戍边侦查小队,陈华似乎找到了机会。

就在两人交谈的时候,一个年轻人,一手拧着牛皮袋子,一手抓着熏肉,来到陈华面前。

“兄弟,饿了吧,给,马贼那里抢的,有酒有肉,兄弟们可开心了,巴不得天天多杀几窝马贼,天天有酒喝有肉吃。”那年轻人将酒袋抛给陈华,熏肉也丢给他,道:“如今正和吐谷浑开战,凉州这里乱着呢。每天都能看见从关外逃难进来的汉人,兄弟你若不怕死,就跟着我们这支戍边小队,魏哥是我们的十夫长,刚才就是为了救你,被马贼老大拦腰砍了一刀。兄弟你若愿意,让魏哥回去给营官报一声,加个人还不容易么。”

“关山,你让兄弟们收拾收拾,准备回营。”魏虎吆喝一声,一脚揣在那个叫关月的年轻人屁股上,对着陈华,道:“刚才就是这小子连发三箭射翻了三个马贼。关山的箭术,在这支分队中属于顶尖那种。这小子眼尖的很,几里外的东西,就算是一只野鸡,他都能看见。”

“魏哥,我看看你的伤口。”陈华打开背上的军旅包,从里面找到一个小盒子,想他堂堂盗帅,却被一伙马贼打劫了,这叫什么事儿。眼前这男人怎么说都是为自己扛的刀,他腰上的伤口对别的庸医可能很难快速治好,但遇见陈华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嘿,兄弟,你那包袱好奇特,还可以背在背上。材质也奇怪的紧,难怪那伙马贼要打你注意。”见陈华从军旅包中拿出一个盒子,魏虎奇怪地看着他,那分明是女儿家用来装胭脂的东西,不知道眼前的兄弟怎么会有。

“魏大哥,家父去过西域经商,这背包,正是家父从西域国家带回来的。”没有过多解释背上的军旅包,陈华从包中找到一个盒子,打开盒盖,从里面取出一颗胶囊,将胶囊壳去掉,倒出些药末来,道:“魏哥,救命之恩,没齿难忘,这些药末,是家父从西域经商带回来的良药。对治疗刀伤出奇灵效,你别动,我替你抹上。”说着,陈华将掌中的药末抹在魏虎腰间伤口处。

胶囊中的药末是陈华特制的刀伤药,抹在魏虎的伤口上,伤口立刻结痂,

“嘿,神了。”

魏虎吃惊地看着自己腰间的伤口。陈华的药末抹上去,原本灼疼的感觉立即消失,伤口处冰凉凉地,非常舒服,再一看,已经结痂了,这比起营里的军医用的那些草灰,这简直就是仙丹。

“兄弟,宝贝啊。”

魏虎立刻激动地抓着陈华双手:“不知道兄弟这些药末还有多少?若是我大唐将士,能够拥有这等神奇的刀伤药,那会少死多少兄弟啊。”魏虎眼中期盼着陈华回答。

“这个,家父在经商的时候,已经将药方带了回来。全被小弟记在脑中,只要有药材,魏哥想要多少就有多少。”陈华并不是吹牛,这刀伤药的配制方式并不难,只需几味药材,但是前人要经过多少次的实验,才能得到刀伤药的药方那是多么困难。

魏虎双手哆嗦着,发音不,道:“兄弟,你这药方,能卖否?”

“承蒙魏大哥相救,方才保住一命。魏大哥若是不嫌弃,这药方小弟双手奉上可。”人生地不熟,陈华总得给自己找个躲雨的地方。反正这天下已经太平了,贞观盛世也渐渐开始出现,自己何不趁机立个军功,然后也去见一见千年前的长安,做个富贵闲人?

这想法好,有前途,高瞻远瞩,适合自己漂泊久了就喜欢沉淀下来品味生活的心。陈华思考这个很正经的问题,他觉得这辈子不要像前世一样过的太随意了,怎么说都要成个家,娶个媳妇,修一栋大的庄园,当地主老财。

旁边的魏虎接连说了两个“好字”激动道:“兄弟,你随我回营。”说完,魏虎扯开大嗓门,对着远处的兄弟,嚷嚷道:“都给老子上马回营,有天大的军情。”

远处那群汉子也是爽快之人,丢下酒袋,立刻翻身上马,长刀搁在腰间,颇有几分西北豪侠的气概。领头的关山牵着两匹骏马来到魏虎面前。他身后,几个动作整齐的汉子,个个脸上带着威严,常年边关守卫,已将他们磨砺的铁骨铮铮。

魏虎翻身上马。原本他还担心陈华瘦弱的身子马术不会好哪里去。哪知道,陈华骑马的本事,居然比他都还好,乖乖,那从马贼手上抢的马,怎么落到这兄弟手上就非常听话呢,再瞧瞧自己胯下骑的,那不叫马,叫犟牛。

“走,回营去!”

魏虎一声令下,马蹄声“嗒嗒嗒”而响,向着日头方向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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