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的800佣兵被瞬间击溃,培根手持魔刀浑身浴血,咬碎钢牙心中在咆哮,不可能这根本就不可能,那个林志的指挥艺术堪称完美。
把500人驱使的想自己的双手一样,以自己多年的经验肯定,绝不是20几岁的年轻人能做得到的。
3分钟培根的队伍只剩下200人,可以说一边倒的屠杀,林志看到差不多心念指挥马克。
马克立即从后面冲到前面,他一直在后方看到一些受伤严重的人,补上一斧。
看到林志的队伍这样生猛,暗自高兴这次自己算是找对人了,趾高气扬来到培根残余的队伍前面说道:“你们给我听着,想埋伏我们真是瞎了你们的狗眼,我们伟大的智慧的林志子爵,早就看出了你们的伎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几乎全歼你们,现在我们伟大的智慧的林志子爵正是用人之际,也是你们最后的机会,要么归降要么去死,你们自己说了算?”
马克的话说完,200人就有150多人放下武器,他们都是雇佣兵跟谁混也无所谓,主要是有金币拿,把命搭上什么也没有了,谁会那么傻。
其余那40多人都跟着培根多年,情同手足出生入死,有了一定的感情,他们看着培根。
培根凄惨的一笑,挥了挥手中的魔刀说道:“林志我低估你了,你的指挥艺术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但是我不会出卖自己的兄弟,刀锋佣兵团没有孬种,给我一个痛快吧?”
说完他身体急速冲向林志,速度快的达到每秒3000米,瞬间来到林志面前,手中的魔刀当头斩落!
林志叹口气,他的思维培根的速度只差一点,一根金丝突然从林志手中穿出,从培根的眉心而过。
培根手中的魔刀停在空中,嘴角涌出大股的鲜血:“我燃烧芯片也没有杀死你,可见刀锋必亡,你要占领这里首先会像刀锋开战,我已经尽力了,兄弟们再见!”
说完闭上眼睛载到余地。
这时他身后45名老兵拿起手中的刺刀,不顾一切朝林志冲过来。
林志身后的魔人立即涌出90名,2对1几乎是秒杀对手。
林志要的就是时间,处理完这些视死如归的刀锋老兵,说道:“马克立即把155名刀锋佣兵编入我的队伍,目标不变?”
马克对于这些轻车熟路,1分钟装备完毕,带上战利品,每个死去的刀锋士兵,有价值的东西全部被清缴。
然后队伍立即出发,从发现敌人到战斗结束只用了10分钟。
维斯村的清晨和往常没有什么区别,都早起忙碌一天的生活,这里有一个精铁矿,每天运输矿石是他们首要的任务。
今天村长老比利总感觉心里压力,他看着黎明的太阳,说不出萧瑟。
这时,远处掀起滚滚黄沙,几乎遮天蔽日,一支杀气四溢的军队列队包围广场。
马克策马冲了过来说道:“老比利以后这里就是林志子爵的领地,你们也是合法的公民,这是远山帝国的任命文书。立即集合通知所有人?”
老比利也是见多识广的人,眼前的这支军队,给他莫名的压力绝不是那些普通佣兵团可以相提并论,唯独那200魔人服服帖帖队列整齐,可见已经被驯服。
而骑着高头大马林志那双琥珀色眼睛,仿佛可以洞察一切说道:“好的尊敬的林志大人,很乐意成为你的子民,同时也希望你可以给我们维斯村以保护!”
林志微微一笑点点头说道:“任何人也休想在我的领地上撒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