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释道:“那名死者只是易先生的普通朋友,两人晚上一起出去兜风放松,结果被一群记者穷追猛舍,他的死完全是记者的责任。”
我嘲讽道:“出去兜风,车上带着一具尸体,解释成出去毁尸灭迹是不是更恰当?”
律师冷冷道:“请不要使用这种带有主观误导向的措辞!”
我说道:“你的意思是,两个人出去兜风,车上有一具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尸体,对吗?”
律师厚颜无耻地答道:“是的,这一定是有人想嫁祸于人。”
黄小桃敲敲桌子:“淹死的男人叫什么,他总该有个名字吧?”
律师答道:“这件事与本案无关。”
黄小桃说道:“你觉得这样隐瞒有意义吗?我们警方会查不到?”
两人又交头接耳了一会儿,律师才说道:“此人名叫吴秀材,是一名经纪人,但是和易先生并没有合作关系。”
黄小桃问道:“怎么认识的?”
律师回答:“我已经说了,只是普通朋友,作这一行总会接触到方方面面的人。”
黄小桃说道:“我们在他……”
我立即抢过话头:“我们在他身上没找到手机,请问当时他和谁联系过?”
这个问题是我随便问的,律师又一本正经地开始敷衍,黄小桃不解地看我一眼,我知道她想说那份文件的事,但我觉得眼下还是别抛出这张王牌比较好。
我隐隐觉得,这两人严防死守的态度后面隐藏着什么秘密!我们必须把它挖出来,才能撬开易玺的嘴。
又问了几个问题,律师凭着一张伶牙俐齿把易玺撇得干干净净,我总算见识到有些律师为了替人脱罪可以多没下限,我感觉这样审下去只是浪费时间,便给黄小桃递个眼色。
黄小桃小声道:“放了?”
我点点头:“不放的话,粉丝不把警察局烧了!”
黄小桃叹息一声:“谢谢你们二位的合作,我现在带你们去办取保候审的程序,调查期间请你们不要离开南江市。”
律师答道:“我们会尽量配合的。”
黄小桃正色道:“不是尽量,是必须!”
出了审讯室,易玺趾高气扬地从警察中间走过,王大力眼巴巴地看着他,我拼命给王大力递眼色,生怕他去丢人的要签名。
易玺出了门,外面的粉丝发出一阵欢呼声,粉丝都是有组织的,没有呼啦围上来嘘寒问暖,大家很有素质地让开一条路,一起高喊:“易玺加油,我们挺你!”
易玺朝粉丝们飞了个吻,有个女粉丝当场幸福地昏倒了,当记者围过来的时候,已经有车把他接走了。王大力看着这一幕,感慨地说道:“这排场太气派了!阳子,要不你也走偶像路线吧。”
我不屑的道:“靠实力吃饭,我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