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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访仙?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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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天同寿,人死了,肉体过百年、千年之后,别说肉了,就是骨头渣子都没有了,那在天朝古代葬制中,棺木之中原先藏在里面的人如果连骨头架子都没了,那就叫仙解。

就是说这人升仙了,既然是死了,升仙了,说是与天同寿也没说错,毕竟死人不可能再死第二次,至于飞没飞仙,谁知道!

人家那方子上明明白白写的非常清楚,名字起的更是清楚,访仙访仙,寻访问仙,能到神仙那里去拜访的一定不会是肉体凡胎,凡人要想脱离肉体凡胎的状态,除了死后灵魂飞升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么?

成魔?成佛?修仙?修妖?

自古正邪不两立,想访仙,成魔肯定是不行了,再说成魔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凡事都讲究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少一难成。

想立地成佛那就更不可能了,比修虾米都困难,讲机缘,讲公德,讲舍身成仁,妄想修仙的蠢人,功利性都很高,不杀人放火就算顶好的了,还舍身成仁,那就是晴天白日做梦。

修仙在古代跟修道没什么区别,异曲同工吧!修道就要修身,就戒色一条,有几人能忍住的?十天八天的还有可能,十年二十年五十年一百年,估计太监练成的比较多。

修妖的你得有妖精带着你一起练,关键就在于哪有那么多能化形的妖精能让你碰上,善的都躲进深山老林里了,等出山的时候你都没了,还修个屁,恶的你要是碰上了,还没等你说话你就把你消化了,要是真有机缘说上了话,人家也不会带你的,自己修炼都够辛苦够费劲的了,在带个万年拖油瓶在后面拖着自己,想想就够让人崩溃的了。

只有那些个妄想长生,长命百岁,得道成仙,还不想吃苦,一劳永逸的蠢人才痴心妄想的相信这玩意儿喝了能成仙,能长命百岁,简直是开玩笑,也不想想好事儿怎么全让自己碰上了呢?

喝死了,那就叫活该,也不动动脑子,古人的语言是含蓄的,到了后代他们那些蠢蛋手里就成了白话文了。

张个没用的猪脑子,浪费国家粮食,浪费国家土地资源,去死就对了,还能给国家土地上些肥料,就当一辈子做唯一一次的贡献了。

早死早‘飞升’嘛,害了那么多的人,怎么就不让他们早些练成了呢?急着想早死的这种人就应该让他们早点儿死,阎王爷就该早点儿收了他们下地狱,扒皮,抽筋,下油锅。

就当是阎王爷发善心了,想想他们那找死还不自知的样子,我就蛋疼!这帮人是闲的嘴里淡出了个鸟儿吧?!没事儿找事儿!”

夜凌梦的话,听的维尔斯恨不得翻白眼,好好的一张‘长生’的方子,到她嘴里那么一解释就成了要人命的东西,见解不可谓不独到,想法不可谓不新颖。

‘精辟’一词,当之无愧!

不过这嘴真不是一般的损,实在是太损了,她把那群没见过的老家伙都骂进去了吧?她是不是故意的啊?!不过真是解恨啊,要是那群老不死的听见了,那就更是爽呆了,这小嘴儿真没白张,他喜欢!

-_-|||汗!他也就这能在心里想想吧!要是让夜大当家知道了,维尔斯的皮是一定留不住的,非把他全扒了不可,说来也好笑,这人是记吃不记打么?要不怎么就忘了之前被损的快气冒烟了,现在有喜欢上人家梦梦的小嘴儿呢!

“小乖,真的古方要是在夜氏会怎样?”夜帝轩说道。

关于访仙酒的基本情况是基本上掌握了,维尔斯提到的小乖说的要是古方真的在夜氏,事情就大条了,这让他很在意,不是在意那些该死的却还没死的老家伙们和除了小叔、维尔斯之外的夜氏族人,而是他付出心血十几年经营起来的修罗门和跟随他的人。

那些人,有一开始就忠心跟随着他的嫡系,有父亲当年的旧部,更有祖父留给他的跟随自己多年的老部下,他要对他们负责任。

夜凌梦没卖关子,直接说道:“我母亲所在的家族是守护‘迦南’密地的存在,那么我现在所知道的,以前本应该记得的东西,就应该是跟‘迦南’有关的。

也就是说,你夜氏一族与‘迦南’有关系,但是,轩,你要知道,我的家族在位于北半球、东半球、太平洋西岸、亚洲东部的z国,你的家族在位于西半球的m国,两个本应该是南辕北辙的家族,怎么可能搅和到一件事情里去。

我母亲的家族虽然到现在为止已经没落到就剩下我一个人,可是那家族历史也已经有上百年了,你们家族到你这一代也应该有几百年的历史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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