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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告诉我怎么做的擦擦擦,那东西,好不好?”公子一脸天真的凑过来。
果然,果然!
还是为了火药的配方!
“你为什么对这个这么有兴趣?”白海棠问。
“不是我有兴趣,是我爹他对有光有火的东西有兴趣,三天后是他的六十大寿,我想表演一下给他老人家祝寿嘛。人生只有一个甲子,我就想让他开心一下,觉得没白疼我这个儿子。”张公子可怜兮兮的托着自己的下巴。
“三天后就是张老爷的寿宴,你却不经心准备,还去了水濂山,怎么看都不像孝顺儿子。”白海棠说。
“我去水濂山也跟寿宴有关,我心仪的姑娘会从京城来给爹祝寿,她是大家闺秀,书香门第,琴棋书画无所不通,我要送她一只亲手制成的狼毫笔,以博女儿家芳心嘛。”张公子解释说。
腊梅听后,撇着小嘴,心里不服,书香门第,琴棋书画有什么用,又不能当铜板用,又不能当饭吃,染布那才叫本事。
听到京城二字,白海棠的心触动了一下。
也不知道大同怎么样了,考试在即,连写信的时间海棠都不忍心占用。
不必衣锦,只要平安还乡就好。
“京城来的大家闺秀,那会穿什么样的衣服呢?”腊梅心里想的也是颜色呢。
“错了,不是大家闺秀,她是郡主,亲王的女儿,和我张家是世交,这次也随她爹来祝寿,这两天应该就到了。”张公子闭着眼睛美滋滋的想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