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默看书的速度很奇葩,引起了袁菲菲的侧目。
他先是一目一行,不一会儿,一目十行,他的眼睛就像是扫描仪,速度越来越快,呼啦啦的翻书声想不引人瞩目都难。
袁菲菲托着香腮,先猛地一愣,紧接着,就鄙夷地撇了撇嘴,嘀咕道:“装逼!这么看书,能看到什么,你以为自己是神童吗?”
余默沉浸在知识的海洋中,充耳不闻。
他先翻完了一本数学课本,闭上眼,那些公式定理,各种题目像放电影一样在他脑海中回放,一目了然。
他嘴角勾起了一抹高深莫测的笑意。
他看的是高二课本,虽然记住了一本书的内容,但因为忘记了不少前几个学期的课本内容,许多地方晦涩难懂。
“看来我必须把高中的课本都翻出来复习一遍。”他默默地想到,幸亏这次和妹妹离家后把这些书本带在了行李箱中,现在就放在旅馆里。
他迫不及待地想快点回旅馆。
他抬头望了一眼,蒋正志的课枯燥乏味,几乎是照本宣科,他自然没有兴趣听。
他又埋下头,找出了语文课本。
他隐隐有些期待,前世关于古文方面的技能已经与他融会贯通,不知对于语文的学习有什么帮助。
当他开始翻阅语文书后,心中一下子就有了答案。
前世是一个古人,饱读诗书,对于文字的理解自然不是一般人可比。
尤其是放在现代社会,他对文字的理解几乎无人能敌。
他自己还不清楚这一点,却也感受到了变化,以前觉得晦涩难懂的文字变得亲切起来,像是一个个动人的音符,深入他的内心。
蒋正志朝余默的方向望了一眼,发现他竟然看起了语文书,差点气的吐血,但他克制住了。
不一会儿,他抬头时又见他看起了英语书。
蒋正志眉头一挑,真的忍不住了,猛地一挥手。
嗖!
粉笔像是一枚暗器,飞向余默。
蒋正志这一手功夫是多年练成的绝技,百发百中,屡试不爽,不少同学都尝过其中滋味儿。
余默正看的入神,耳朵微微一抖,察觉到了异样,头也不抬,飞快地伸出手,两根手指一夹。
“怎么会?”
蒋正志一副见鬼的表情,匪夷所思地看着两根手指间的那一截白色的粉笔。
余默竟然把粉笔给夹住了,而且,是用两根手指。
余默慢悠悠地抬起头,远远地盯着蒋正志。
蒋正志怒发冲冠,指着余默,大声呵斥道:“余默,你在干什么?”
这一声怒喝引起了全班人的注意,纷纷惊讶地看着余默手指间的粉笔。
“我靠,这是怎么回事?”
“这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吗?竟然破了蒋正志的绝技。”
“对啊,这手指太帅了。”
其他人心中纷纷惊叹,崇拜地望着余默,惊为天人。
不少人吃过这种大亏,看见这一幕,竟然有一种大仇得报,与有荣焉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