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吃的是粥,还有泡萝卜条,及腌刀把豆——典型乡村特色的早餐。
粥是老爸煲的鲫鱼香菜粥,香喷喷的味道很不错,这手艺足可以去弄个砂锅粥档了,生意一定会不错。
泡萝卜条和腌刀把豆是外婆做的,老人家和坛坛罐罐打了一辈子的交道,徐晓宇从小到大,吃得可不少,在外每每吃到这些东西时,总是会想起外婆,想起她的那些坛子罐子。
外婆的制作虽然走的是乡里人的土路子,然架不住经验着实丰富,制作之时又极其用心,极其投入,所以她这些泡菜腌菜做得很是美妙。
大伙儿吃得呼哧呼哧,不亦乐乎,凯尔媞更是一通狂赞,虽有拍马屁的成份在里面,但她这赞更多的还是发自内心,并嚷嚷着要徐晓宇到美国后,做给她吃。
她有请求,徐晓宇自然同意,其实做腌菜泡菜对于他来说,不过轻而易举的事情,但他一直不曾做过,就是不想破坏铬在记忆最深处的外婆那些坛坛罐罐的味道。
上午九点多钟的时候。
屋外一阵汽车的马达声响,吴大顺傲然地挺着胸膛,雄赳赳气昴昴地从奔驰s系的驾驶座上走了下来。
这货今天的妆扮,使他简直就像是一只骚包又傲骄的大红冠子公鸡。
只见他身上是一身国际名牌的休闲服饰,条理有顺,很是整洁;
脚上一双皮鞋抹着鞋油,擦得锃亮,光亮得几乎都可以用来当镜子照了;
脖子上戴着一条金光闪闪的超级大老粗项链,一副暴发户的德性,至于这条项链的真假嘛,当然是真的了——真正的精钢项链。不过,他开着奔驰,又穿成这副拽样子,毫无疑问谁都会认为他这条项链是真金的了;
他的头发上打着发胶,梳理得根根钢针一般,瞅那光滑又银光闪闪的样子,估计蚂蚁爬上去都要栽几个根头。
“晓宇啊,你就跟哥哥一起去嘛……”
这货一过来,就拉住徐晓宇,意图说动徐晓宇。
他是真的想让徐晓宇一起去,一来有徐大土豪在身边,他这心里底气足啊。二来他今天可是做足了准备要好好装一回13的,自己这方没人来欣赏来鼓掌喝彩,多没劲啊!!
“你相亲叫我去算怎么一回事,不去不去。”
徐晓宇果断拒绝,他真没兴趣去看这货装13,而且他还计划好了待会要带凯尔媞去钓龙虾呢。
吴大顺见说不动徐晓宇,于是采取迂回战术,去搬蔡兰芬这尊大婶:
“兰姨,请你掰下圣旨,叫晓宇跟我一起去吧。你知道的,相亲这事关系非常非常重大,婚姻更不是儿戏,搞得好还好,若是搞不好的话,你大侄子我这一辈子的生活,可就要在水深火热之中度过了……而晓宇把妹子的经验比我丰富一万倍,有他去帮我把关,我和我妈这心里都踏实啊……”
蔡兰芬一听言之有理,手一挥,大令一下:“晓宇,赶紧的,陪大顺去相亲。”